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政和县政府旧宿舍片区整治提升工程 已由 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以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政和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政发审【2021】5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政和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 4517658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政府旧宿舍片区整治提升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规定特征描述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规定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517658.00 元; (暂列金额: 100000.0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 甲供材料费:0.0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第1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8、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 证书的通知:“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本项目不允许使用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使用临时建 造师职业资格的投标人视为不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专家有权对拟派临时建造师的投标单位做出不利其投标结果的认定。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23 08:30:00至 2022-05-27 23:59:59 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06-07 08:30: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05-23 08:30:00至2022-06-06 17: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9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6-07 08:3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熊山街道胜利街319号建设大厦8楼 , 邮编: 353600
电子邮箱: 0@qq.com
电话: 13358455226 , 传真: /
联系人: 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政和县水北东路19号二楼 , 邮编: 353600
电子邮箱: 1013320091@qq.com
电话: 15026965938 ,传真: /
联系人: 叶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南平市政和县胜利街 319 号
联系电话: 0599-33217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政和县朝阳路 8 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9-3320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