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门鲁河霍龙门牧场段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嫩江市门鲁河霍龙门牧场段治理工程已由嫩江市水务局以嫩水发【2022】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具有能满足招标的设计文件,招标人为嫩江市水毁修复及应急度汛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为:ZX2022GC1043,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门鲁河霍龙门牧场段治理工程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总工期123日历天。
2.3建设地点:霍龙门镇霍龙门牧场。
2.4本次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1段,规划总长度1600m,全部为新建堤防;新建穿堤涵闸1座;新建护坡1段,总长1600m。
2.5招标控制价:4296598.9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承建其他在建项目,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在建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项目班子人员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需提供安全考试合格证书(C证),上述人员(包含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3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9~202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潜在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09时00分至2022年5月30日09时00分。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决定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嫩江市水务局
招标人:嫩江市水毁修复及应急度汛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嫩江市嫩兴路26号
联 系 人:战先生
联系电话:1394573509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楼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 0451-82892115
电子邮箱:hljszxgc@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