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门鲁河霍龙门牧场段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2-05-23 14:10:13

嫩江市门鲁河霍龙门牧场段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嫩江市门鲁河霍龙门牧场段治理工程已由嫩江市水务局以嫩水发【2022】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具有能满足招标的设计文件,招标人为嫩江市水毁修复及应急度汛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为:ZX2022FW1044,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1段,规划总长度1600m,全部为新建堤防;新建穿堤涵闸1座;新建护坡1段,总长1600m;

2.2建设地点霍龙门镇霍龙门牧场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总工期123日历天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括嫩江市门鲁河霍龙门牧场段治理工程监理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招标控制价12.6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其(近3个月20222-20224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项目班子成员需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4潜在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5月2409时00分至2022年5月30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7日09时00分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嫩江市水务局

人:嫩江市水毁修复及应急度汛工程建设管理处

   址:嫩江市嫩兴路26号

人:战先生

联系电话:1394573509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

   话: 0451-82892115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楼

电子邮箱:hljszxgc@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