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六批大中修工程2022-L18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AXGJ20221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六批大中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冀交公路【2021】211号方案的批复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以 冀交公路【2021】451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衡水市枣强县。
2.2建设规模:
2022-L18标段:保台线(G240)王均北至邢德线段(枣强段)位于枣强县境内,项目桩号范围K230+000至K239+547,长9.547公里,路面宽11.4-2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对其进行预防养护。
2.3计划工期:365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
|
标段 |
标段名称 |
起屹点桩号 |
养护 性质 |
技术 等级 |
总里程 (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
2022-L18 |
衡水市保台线(G240)王均北至邢德线段预防养护工程(枣强段) |
K230+000-K239+547 |
预防养护 |
一级、二级 |
9.547 |
路面工程:对路面病害进行处治,做1厘米MS-3型微表处。 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标线。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
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非本省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管理局备案确认)或同时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累计完成不少于1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中修(含预防性养护)或新改建工程施工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4日09:00至2022年5月30日09: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潜在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工作。招标人只在网上开标大厅开标,不再组织现场开标程序。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 |
河北昂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
|
地 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08号华润万象城01单元1401 |
|
邮政编码: |
053000 |
|
邮政编码: |
050000 |
|
联 系 人: |
刘强 |
|
联 系 人: |
吴静娜 |
|
电 话: |
0318-2125376 |
|
电 话: |
0311-66563220 |
|
传 真: |
0318-2693867 |
|
传 真: |
/ |
8.附表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要求 |
|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要求 |
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
|
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非本省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管理局备案确认)或同时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附件1-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2020年或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
附件1-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累计完成不少于1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中修(含预防性养护)或新改建工程施工。 |
附件1-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过去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件1-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
1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
2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
附件2 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3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三名时,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直接进入第二信封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侯选人。若投标价相同,则比较200章报价,报价低的优先,200章报价也相同的,按照300章、400章的顺序采用上述办法比较后确定中标候选人。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 e. 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f.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并经河北 CA 电子证书进行加密。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函应当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第一信封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与提交给招标人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本单位基本账户在银行的相关备案资料(需包含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条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2.2.1 |
分值构成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主要人员:30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企业业绩:15分 |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后进入第二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
||
|
2.2.2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6 |
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
|
较合理、较完善,得3.6-4.7分 |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3.5分 |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科学、合理、完善,得3.2-4.0分 |
||
|
较合理、较完善,得2.4-3.1分 |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2.3分 |
||||
|
工程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科学、合理、完善,得3.2-4.0分 |
||
|
较合理、较完善,得2.4-3.1分 |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2.3分 |
||||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科学、合理、完善,得3.2-4.0分 |
||
|
较合理、较完善,得2.4-3.1分 |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2.3分 |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科学、合理、完善,得3.2-4.0分 |
||
|
较合理、较完善,得2.4-3.1分 |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2.3分 |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 事故应急预案 |
4 |
科学、合理、完善,得3.2-4.0分 |
||
|
较合理、较完善,得2.4-3.1分 |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2.3分 |
||||
|
大气污染防治(须含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管控方案) |
4 |
科学、合理、完善,得3.2-4.0分 |
||
|
较合理、较完善,得2.4-3.1分 |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2.3分 |
||||
|
主要人员(3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条件)”要求,得15分; (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标准:以下两种查询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即可:①能显示项目经理姓名的官网中标公示截图或官网履约信息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②提供业绩证明:写清发包人具体科室名称、联系人姓名、目前在用的办公固定电话(不可缺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条件)”要求,得15分; (项目总工业绩认定标准:以下两种查询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即可:①能显示项目总工姓名的官网中标公示截图或官网履约信息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②提供业绩证明:写清发包人具体科室名称、联系人姓名、目前在用的办公固定电话(不可缺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
||
|
|
其他因素 (40分) |
技术能力 |
10 |
通过第一信封资格审查得10分。 |
|
履约信誉 |
15 |
通过第一信封资格审查得15分 |
||
|
企业业绩 |
15 |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得9分; |
||
|
每累计增加5公里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修、中修(含预防性养护)或新改建工程施工业绩,得6分,最多得6分。 (以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网中标公示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证书为依据)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删除3.4.2、3.4.3、3.4.4条款 |
||||
注: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保留一位小数点,评分值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