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饶峰镇胜利村一组灾后重建道路及停车场修复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14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2-GK1060
项目名称:2022年饶峰镇胜利村一组灾后重建道路及停车场修复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48,240.7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饶峰镇胜利村一组灾后重建道路及停车场修复工程(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948,240.7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48,240.74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20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48,240.74 | 1,948,240.7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以具体开工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饶峰镇胜利村一组灾后重建道路及停车场修复工程(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饶峰镇胜利村一组灾后重建道路及停车场修复工程(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或公路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23日 至 2022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14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安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1)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网上报名。(2)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携带介绍信、网上报名回执单、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到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育才北路15-4号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审核完成后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发售时间缴费登记的,报名无效;(3)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务必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远程开标,无需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饶峰镇集镇
联系方式:15929517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01、912室
联系方式:029-8621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媚、赵茜茜
电话:029-86210100转806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