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老年公寓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9-12-11 09:17:20
摘要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江苏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委托,就 江苏省老年公寓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实施国内公开招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江苏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委托,就 江苏省老年公寓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实施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老年公寓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 JCDL(2019)-204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江苏省老年公寓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包一:公寓地下室锅炉房燃气热水炉设备升级改造,预算价165万元;

包二:小高层公寓燃气热水器设备升级改造,预算价35万元;

(二)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预算价即为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交货期:

包一:买方支付预付款后60日历天内交货;

包二:买方支付预付款后30日历天内交货。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 江苏省老年公寓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要提供;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509室)。

(三)招标文件售价:包一:现金600元人民币/套,包二:现金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12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F)。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现场工作人员。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F)。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江苏省老年公寓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269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25-863850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F

联系人:谢安滔

电话:025-83613027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 1 份,副本 _4_ 份,电子文件 1 份(U盘或光盘形式)。

十一、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一)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要求: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包一: 3 万元整,包二: 0.7 万元整。

(三)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转帐支票、电汇。

(四)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龙蟠路支行

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到指定帐户(如采取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投标保证金”字样)。各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投标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答复。

(六)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保证金汇缴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开具的财务收据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财务收据原件移交招标代理机构(用于保证金退还),收据背面需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招标按“包”购买、编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按“包”缴纳投标保证金,按“包”开标、评标。

(二)集中现场踏勘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踏勘现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三)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包一以燃气锅炉为核心产品,包二以燃气热水器为核心产品,同一品牌的该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按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一条执行。

(四)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