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研发基地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研发基地项目已由廊坊市安次区行政审批局以廊安审批项目备字〔2021〕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6#厂房、7#厂房、8#厂房、9#厂房、10#厂房、11#研发楼、13#A设备房工程及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51546.98m2,其中6#厂房建筑面积6900.34平方米,结构体系为钢排架钢框架,基础型式为桩承台基础;7#厂房建筑面积6900.34平方米,结构体系为钢排架钢框架,基础型式为桩承台基础;8#厂房建筑面积9708.56平方米,结构体系为钢排架钢框架,基础型式为桩承台基础;9#厂房建筑面积9307.97平方米,结构体系为钢排架钢框架,基础型式为桩承台基础;10#厂房建筑面积3927.3平方米,结构体系为钢排架钢框架,基础型式为桩承台基础;11#研发楼建筑面积14500.35平方米,结构体系为钢框架,基础型式为筏板基础/条形基础;13#A设备房工程建筑面积302.12平方米,结构体系为框架,基础型式为独立基础。 建设地点:廊坊市安次区南官庄村。 总工期:49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13日;(其中 13#A设备房工程要求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两月内施工完成。)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资金已落实。 投标报价上限:334390241.49元(大写:叁亿叁仟肆佰叁拾玖万零贰佰肆拾壹元肆角玖分)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23 09:00至2022-05-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1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廊坊市龙河高新区 | 地址: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
| 联系人: |
刘兆月 |
联系人: | 高嘉倩 |
| 电话: |
0316-2555072 |
电话: | 0316-220429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