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FCG2022002
项目名称:西畴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600.00元
最高限价:¥270600.00元
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18日08:00至2021年6月27日17:30,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3.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
注: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行登记并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4. 售价:0元。
疫情期间,各供应商出入西畴县严格按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出入西畴县辖区人员管理的通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8日09点0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递交,网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址
1.时间: 2022年6月28日09点00分正(北京时间)
2.地点: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县政务局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30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暂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等其他缴纳方式,保证金必须于 2022年6月28日09点00分前到账。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账户名称: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西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兰城信用社;
账 号:4400007784775012-0126
2.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供应商,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保证保险: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标响应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供应商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3.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
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注: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是供应商名称,凡是使用个人姓名缴纳和现金转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保证金,禁止参加项目投标。
4.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5.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电子招标,同一采购编号下的各包件询价保证金均有一个专属账号,请供应商认真查看,防止保证金缴纳账号错误。请各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进行保证金确认,以便于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6.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且未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确认绑定成功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项目。
注:该项目需要进行二次磋商,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会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
联系方式: 0876-7624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西畴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 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县政务局三楼)
联系方式: 范老师 0876-7625717 (自动传真)0876-7625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老师
电 话: 0876-762571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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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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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西畴县财政局0876-76278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