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花马池镇 2022年盈德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盐池县花马池镇2022年盈德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

   2022-05-21 20:23:24

盐池县花马池镇2022年盈德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花马池镇2022年盈德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批准《盐池县花马池镇2022年盈德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2022〕15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花马池镇人民政府,估算投资549万元,建设资金来自闽宁资金、衔接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池县花马池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盐池县花马池镇盈德村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土地平整工程2013亩,新建首部工程2座,田间工程配套2013亩,管线改造550米,新建文化广场1处。农贸市场地面混凝土硬化1700㎡,路缘石630m,文化广场面包砖硬化2700㎡,路缘石210m,道路面包砖硬化2217㎡,两侧路缘石810米。电设备及安装一号片区2套,二号片区1套。

2.3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3.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2 05 20日至2022  052723时,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请投标单位自行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下载。

    4.3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本次招投标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万元整(?80000.00元);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6月1310: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人:盐池县花马池镇人民政府

   址: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27号

人:曹玉栋

联系电话:1819533322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书香苑西门对面公建楼4楼

     人:耿彦婷                        

       话:0951-8679616               

 

 

 2022  05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