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冯河草原旅游区开发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公告

   2022-05-21 20:15:32

清水县冯河草原旅游区开发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县冯河草原旅游区开发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水县冯河草原旅游区开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清发改[202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步道3处及景区道路提升改造4.41km,景区灾害治理项目1项,新建游客服务中心84954.16㎡、公共厕所5179.44㎡及凉亭、长廊等景区基础配套建设,绿化8157.9㎡及风貌提升等

 

2.1.1建设地点:清水县秦亭镇大湾口,途径清水县盘龙村、郭家沟村、吴家门村、屈家窑村、窑儿沟村等五个村庄,终点止于秦亭镇百家村冯河草原入口处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新建步道3处及景区道路提升改造4.41km,景区灾害治理项目1项,新建游客服务中心84954.16㎡、公共厕所5179.44㎡及凉亭、长廊等景区基础配套建设,绿化8157.9㎡及风貌提升等

 

2.1.3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 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5006.6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925.25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498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2 6  19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2 7  9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 10 30 

 

2.1.5 其他: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全过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设计业绩:近 5 年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施工业绩:近 5 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  

3.4其他: 3.4.1 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在开标前3 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或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825323486@qq.com,并装入投标文件其它材料中。

3.4.2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项目牵头单位委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4.3 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在开标前按甘建建〔202066 号文规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72 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5 本次招标: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5201700——20225251700 (北京时间) (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者,请登陆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

2)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短信或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6151500 (北京时间)

地点为  现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 号文件精神,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宇森桓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65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御园财富公馆三号楼二单元204 

    编:  741400 

    编:  741000  

人:许芳芳

人: 陈蓉 

    话:  0938-7151356 

    话: 0938-8237248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825323486@qq.com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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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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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监督部门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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