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提档升级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22-05-21 20:01:54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自来水厂提档升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三江发政发【2021】1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重要工艺设备(一体化净水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三江发政发【2021】16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丞鑫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设备采购标段
  2.2建设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包括两个主要内容:取水工程和净水厂工程。取水工程包含取水头部、DN315PE及管(1.25MPa)取水管道6800m,加压泵站;净水工程包含预处理池\一体化净水设备、清水池智能集成加药及控制间、管理房等。
  2.4交货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设备如期交货等承揽招标项目的能力;②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 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在检察机关开具证明;③投标人须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以确保能够提供稳定、可靠的维护保养能力(需提供售后服务计划);④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23 00:00 至 2022-05-27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6-14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