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校外教育园区-南阳镇施厚村时笋坡至古岳坡新建道路工程(一期)标段名称

   2022-05-21 19:53:29

各潜在投标人:

更改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 9.2.5 项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1.5%计)。

现更改为:第 9.2.5 项细化为“安全生产费按财政评审的安全生产费为控制价,不能超出财政评审的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