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盘福校区)校园配套提升工程 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盘福校区)校园配套提升工程
补充公告
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盘福校区)校园配套提升工程(项目编号:JG2022-12396)已于2022年5月1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招标公告部分:
1、修改原招标公告第一点:
原文:工程名称: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盘福校区)校园配套提升工程
现文:工程名称: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盘福校区)校园配套提升工程
二、招标文件部分:
1、修改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一大点“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点:
原文: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盘福校区)校园配套提升工程
现文: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盘福校区)校园配套提升工程
2、修改原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第5点:
原文: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现文: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3、修改原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第一点企业资信中“工程研发能力”:
原文: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至今,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奖项:
(1)获得工法证书15项(不含本数)以上的,得1.8分;
(2)获得工法证书10-15项(含本数)的,得0.9分;
(3)获得工法证书1--9项(含本数)的,得0.1分;
本项最高得1.8分,不满足要求者,不得分。
现文: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至今,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证书奖项:
(1)获得工法证书10项(不含本数)以上的,得1.8分;
(2)获得工法证书5-10项(含本数)的,得0.9分;
(3)获得工法证书1-4项(含本数)的,得0.1分;
本项最高得1.8分,不满足要求者,不得分。
4、修改原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企业获奖情况”第(2)小点:
原文:(2)工程奖项信息也可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相关主管部门官网公示的获奖名单查询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现文:(2)工程奖项信息也可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如颁发单位为协会或联合会或学会的,必须经民政部门备案。
三、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四、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
日期:2022年5月20日
- 补充公告.pdf
- 房产证明.zip
- 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二期)-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盘福校区)校园配套提升工程.zip
- SL202205160049-202205200920.GZZB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