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道路工程白改黑工程(检测、设计、施工一体化)
补充通知(二)
福鼎市道路工程白改黑工程(检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编号:E3509820902100264),有关招标人对各投标人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清单单价)合同形式。
一、招标人于项目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通过后向中标人提供经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经双方确认后,按投标时所填报的下浮率计算下浮后的金额作为合同价款。
二、工程清单预算价编制依据如下:
(一)使用定额及相关规范: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价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3、《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7 版。
4、《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7 版及其补充调整文件(闽建筑[2017]20 号)。
5、闽建筑[2022]1 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
6、闽建筑[2019]11 号《关于重新调整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7、闽建筑〔2021〕6 号《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
8、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闽建筑[2019]11 号文)
9、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宁德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的通知(宁建价[2022]1 号) 。
10、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缺的项目,套用相关市政工程的补充定额或其他相关行业的预算定额,相关新工艺、新技术项目无定额时由发包人组织预算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市场询价确定。
11、执行截止至预算编制时期的所有现行政策性调整文件。
(二)计价取费说明
1、人工费:按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宁德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的通知(宁建价[2022]1 号) 。
2、材料费:以施工图审查通过当月的信息价,主要材料的价格参照参照宁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宁德工程造价信息》(福鼎市)的材料信息价。如个别材料价格在信息价中均缺的,则以现场调查及市场询价为基础,并综合考虑运输费、采保费、损耗等计算确定。其中超薄沥青混合料、快速破乳乳化沥青等价格由发包人组织预算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市场询价确定。
3、机械费:按照《2019年第三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4、取费说明
①、风险费率:不计。
②、企业管理费:市政工程按 7.63%计取。
③、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计。
④、优良工程增加费:不计。
⑤、利润:按 6%计取。
⑥、税率:按 9%计取。
⑦、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行标准化管理的费率 2.12 %计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按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用的通知(宁建价[2021]2 号)计取,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按闽建筑〔2021〕21 号文计取。
⑧、废渣外运暂按10km 计列。
本《补充通知》(二)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补充通知》(二)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或凭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室)领取本《补充通知》(二)的文本文件。
招标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