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2-05-21 18:50:13

新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新河县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河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河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新河县;2.建设规模及内容:主楼室内装修安装及主楼亮化工程、副楼室内装修安装。3.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4.计划工期:60日历天;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23 00:002022-05-2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或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6-14 15: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盛元新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新河县 地址: 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北路翰林院北区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郭敬磊 联系人: 郭金刚
电话: 0319-3735966 电话: 0319-2136910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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