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2-05-21 18:48:57

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2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位于雄县县城东北部,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位于雄县县城东南部

2.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地表水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约为4m3/d,新建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3.5m3/d

2.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总投资约15939.08万元,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总投资约39113.68万元。

2.4招标范围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项报告的编制服务内容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可研立项阶段所需支撑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节能评估报告书等),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2负责项目投资方案报告编制,内容需满足发包人编写要求,包括对项目可行性和市场分析、工程建设方案、投资价值评价等。配合进行项目审查、备案等。负责项目运营方案编制,内容需满足发包人编写要求,包括项目背景、运营原则、资产运营管理方案、资金筹措及经营效益分析、主要风险及规避方式和建议等,配合进行方案审查,成果满足有关部门要求。3负责项目授权经营服务协议,内容需满足发包人编写需求,配合完成项目授权经营服务协议评审、政府谈判,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如投资运营方案的深度无法满足上级部门的要求,可委托专业咨询公司编制上述方案

勘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室内试验等。

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工程红线外一米以内所有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备、构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土建、供排水、供电、自动化控制、道路运输、绿化等配套工程和设备、管线以及以上工程所需的所有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土方回填等设计内容。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绿建咨询及申报;(3)专业设计的设计配合;(4)配合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5)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2.5服务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达到雄安新区及雄安集团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项目投资方案、运营方案、授权经营服务协议应满足发包人的编写要求。

2)勘察:工程勘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满足勘察任务书要求,达到雄安新区及雄安集团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3)设计:①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②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文件编制要求。③达到雄安新区及雄安集团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4)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达到雄安新区及雄安集团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2.6服务期限

1可研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节能评估报告书项目投资方案、运营方案、授权经营服务协议等);

2)勘察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内提供勘察报告;

3)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图纸、概算等内容);

4)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为: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20日内提供。

上述服务期限为预计的服务期限,最终服务期限应以发包人与受托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为准。项目实际实施时须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种资质:

①可行性研究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含项目咨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市政公用工程)

②工程勘察资格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b.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资格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c.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 ab 两种业绩:

a.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处理规模 4 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新建供水厂项目设计业绩;

b.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处理规模 3.5 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新建再生水厂项目或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业绩。

上述业绩可以为不同工程包含上述内容的单个合同业绩,也可以为同一工程包含上述内容的合同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由地表水厂设计负责人或水资源再生中心设计负责人担任。

设计负责人:

①地表水厂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水资源再生中心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地表水厂设计负责人与水资源再生中心设计负责人可兼任。

勘察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二者不得兼任。

可行性研究负责人:1名,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4)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 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u.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5L 项修改为本条)

y.以上tuvwx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条要求为准;

z.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均满足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4)、(5)要求;

②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③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

④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并对设计方案做总体统筹;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7)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52100:00:00 2022526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61414: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      

联系人:                       姜经理                       

 话:                   0312-567506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 

联系人: 贾晓晓、王星燏、江子扬、孙占海 

 话: 186120629771861339516813910822025  

电子邮件:  jxx402711336@163.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8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96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9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0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晓晓

联系电话:18612062977   

电子信箱:jxx402711336@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