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2022年十总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2022-05-21 18:42:13

南通市通州区2022年十总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2022年十总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沧南居。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泵站工程、渠系配套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业工程、农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2.1.3最高限价:人民币407万元

2.1.4工期要求: 194日历天,开工日期:2022年6月10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0日土地平整项目,在项目村居移交出平整地块后的30个晴好天内,施工单位必须完成平整工作,确保平整质量达到种植要求并办理回交手续,否则造成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2.2招标范围:灌溉泵站工程、渠道及渠系配套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业措施、农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一体化泵站5年维保)。

特别提醒: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投本工程的任意标段的标,也可以同时中标(同时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可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需持有安全考核合格B,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20205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 20205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20205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5月20日至20225月319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其中招标文件费100/标段,平台、工具使用费150/标段),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 万元整/标段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5月 31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含信用分2.4分及业绩分1分),入围方式为全部入围,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

 址:

通州区润和大厦8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俞先生

电话:

0513-68655016

 话:

0513-86516066

2022年5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