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原崇川公安分局拆迁资金补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 南通市
2.1.2项目规模: 约460万元
2.1.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后60日历天内供货(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起始计算时间)、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正式验收及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
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1.5质量标准: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
2.2招标范围: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货物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的实验相关内容,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及实验室建设服务能力的。
3.3、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在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5 月 20 日至 2022年 6月 14 日 9 时 30 分;
4.2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标前答疑、补充通知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投标单位可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6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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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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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98号 |
地 址 |
南通市国强路99号鹏远创意园530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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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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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3-85728012 |
电 话 |
1770147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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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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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1649800484@qq.com |
2022 年 5 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