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扬州市高邮市汤庄镇汤东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高邮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邮农〔2022〕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2年度扬州市高邮市汤庄镇汤东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邮市汤庄镇
2.1.2建设规模: 0.5万亩
2.1.3控制价:1347.09万元。
2.1.4工期要求:1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25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1.5 其他:本次招标项目分龙虬镇、三垛镇二沟片、临泽镇合心片、甘垛镇渔海片、甘垛镇温姚片、汤庄镇沙堰片、汤庄镇汤东片、周山镇长宁片、车逻镇管伙片、送桥镇送驾桥片、送桥镇郭集片、卸甲镇大庵村、开发区马棚街道、界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个片区,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投标,按开标时间,同一项目经理只能中标承建“2022年度扬州市高邮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一个片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所有施工内容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措施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项目单项工程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价610万元或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国土整治项目等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材料等)。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自2020年5月23日以来(近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1年5月23日以来(近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2年2月23日以来(近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配备齐全,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水利网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slj/202104/f9c2c102020040fdb6339df24e9ae569.sp,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按江苏省水利厅信用等级及赋分分值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5/19/art_42984_9819748.p,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为B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6月17日9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8.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8.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p)下载。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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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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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高邮市汤庄镇 |
地址:高邮市城南新区中心大道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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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5651 |
邮编:22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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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增栋 |
联系人:张国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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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3952555753 |
电话:13852172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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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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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563921700@qq.com |
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