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阿依河乡村振兴项目(采摘示范园标准连栋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阿依河乡村振兴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22]4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摘示范园标准连栋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水县绍庆街道阿依河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总面积约17517 平方米(约 25.74亩),主要包括:(1)新建温室大棚 4个,总建筑面积约14912平方米(约22.37亩),其中1号连栋大棚7872平方米,2号连栋大棚4032平方米,3号连栋大棚1888平方米,1号拱棚1120平方米;(2)大棚配套基础设施,主要有棚外排水沟1120m,2m宽棚内生产道路458m,灌溉水池4座,水肥一体化设备4套,600m3高位蓄水池1座,6500m给水管网,生态停车场480m2,2.5m宽盖板运输路685m,2.5m宽运输路360m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528.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示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见设计施工图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6-20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6-22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7-07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上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彭水县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全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彭水县工业园区 |
地址: |
重庆两江新区人和街道洪湖东路9号16-1号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周洋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8843599 | 联系电话: | 023-6734378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2年0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