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项目概况: | | 平邑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5-27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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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1326000202202000076 |
| 项目名称:平邑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85.0万元 |
| 最高限价:85.0万元 |
| 采购需求: |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平邑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系统采购 | 1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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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2年5月17日9时0分至2022年5月23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
| 3.方式:(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后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备案。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责任自负。(3)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注册并登录填写投标信息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投标人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2年5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制作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LYTF)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2年5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但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因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平邑县人民法院本级 |
| 地 址:平邑县西环一路1号(平邑县人民法院本级) |
| 联系方式:4292058(平邑县人民法院本级)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临沂天达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通达路102号涑河北街临商一号1409 |
| 联系方式:186549776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临沂天达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方式:18654977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