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HXY201911004
一、招标条件: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滨海县人民医院 委托采购的 滨海县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 .招标内容: 滨海县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 具体货物、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30日历天。
3 .项目地点:滨海县人民医院内。
4. 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相伴随服务。
5 .质量标准:合格。
6. 预算金额:人民币28.7万元。
7. 质保期:质保期不少于十二个月,终生免费维护。在质保期内,提供一次免费保养,另除人为因素外,任何因仪器设计、材料或工艺不当引起的缺陷、故障,投标人提供免费修理或更换并于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位。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 所投标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或者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国内供应商。
6.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7.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19年12月9日8时30分--2019年12月16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
2. 领取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3楼;
3. 联系人:任菲菲,联系电话:18052980753。
4. 招标文件发放须知:
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凭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获取地点办理获取手续。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参加本项目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五、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月7日9时30分00秒。
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建办。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 | 30 分 | (1)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 (4)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2 | 性能与质量 | 50 分 | (1)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的,得基本分30分,不能满足要求的,每项扣2分,最多扣10分,超过5项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优于招标要求的且被评委认可的,每项加2分,最多加10分。其中带★号部分为核心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2)维护成本比较:维护成本最高的得最低分,维护成本最低的得最高分,由评委在2-3分内评定,未提供不得分。 (3)使用情况比较:根据产品质量、市场反映、稳定性及故障率等情况,由评委在2-3分内评定,未提供不得分。 (4)产品的先进性和可靠性:根据产品的技术水平的先进性、可靠性等情况,由评委在3-4分内评定,未提供不得分。 |
3 | 售后服务 | 15 分 | (1)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比较:按维修保养点及技术队伍质量情况等酌情考虑,由评委在2-3内评定,未提供不得分。 (2)质保期不满足十二个月的按废标处理,质保期每增加6 个月加1分,最多加4分。 (3)对采购单位所提出的维修要求能8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到达现场的,得4分;其他不得分。 (4)服务维修及培训: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有明确的服务维修承诺且承担培训操作等情况,由评委在3-4分内评定,未提供不得分。 |
4 | 其他 | 5 分 | (1)品牌影响力: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投品牌在市场的影响力及知名度等情况,在1-2分内评定,未提供不得分。 (2)经营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项目业绩合同,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主要包括甲方名称、供货机型、合同金额、数量、签订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 |
七、付款方式:
1. 在所有货物交货、安装验收合格后的十四(14)天内支付合同价格的90%,并退还中标单位递交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2. 质保期满后十四天(14)内无质量问题结清余款(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3. 上述各期付款均采用支票、汇票或银行划帐方式支付。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 刘帆 18066139895
代理机构:任菲菲 18052980753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滨海县 人民医院
2019 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