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长快速路二期建设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2]113号、长发改审批[2022]116号、长发改审批[2022]1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宜长快速路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2.2、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偏岩至潘家淌大桥2.3、资金来源:自筹。2.4、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规模为里程7.77公里,采用城市主干道技术标准(兼标准公路一级公路)。其中起点偏岩至县法院段6.54km、路基宽度23m,县法院至终点潘家淌桥段1.23km、路基宽度30m;设计车速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城-A级公路Ⅰ级;桥梁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小桥及路基1/100。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绿化工程、环保工程、照明工程以及安防工程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复等阶段进行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2.6、履约期限:总工期720日历天。2.7、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并通过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2.8、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规定的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招标文件):3.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2.1、勘察相关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3.2.2、设计相关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3.2.3、施工相关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3.3、项目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或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须上传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4、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设计方成员)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上传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3.5、施工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须上传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3.6、技术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7、其他现场管理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质检(量)员1人、施工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3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3.8、参与本项目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在职人员,需上传2022年1月-2022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若证明材料无二维码,则需加盖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或主管单位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中具有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的诚信等级为准)的施工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专项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总分登记的企业,施工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五、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七、开标会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八、公告发布开始时间本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九、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十、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hangyang.gov.cn/cySite/上发布。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几点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十二、联系方式招标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长阳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号联 系 人:吕海涛联系电话:17754432513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1单元0503室联系人:张玉坤联系电话:13477148999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5月20日
宜长快速路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长快速路二期建设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2]113号、长发改审批[2022]116号、长发改审批[2022]1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