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周山河街区春晖路东侧、太湖路北侧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以住宅为主的限价商品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298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09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898平方米。地上部分包括高层住宅200086平方米、多层住宅29614平方米、商业22010平方米、物管用房和社区用房等公建配套1990平方米、以及架空层7272平方米。项目建筑容积率2.0,绿化率35%,建筑密度25%,机动车停车位209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756辆。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
| 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预付签约合同价的 10%(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完工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4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60% ;竣工结算审核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70% ;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移交物业后一次性付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必须提供能反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4)其他 ①?自2020年 5 月 3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1年 5 月 3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2022年 2 月 2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⑤□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1 年 11 月- 2022 年 4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同时具备下列(1)、(2)两个条件: (1)单项合同中包含工程造价金额 9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工程业绩(若类似工程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施工单位,且总承包合同中绿化部分施工造价金额需要满足类似业绩工程造价金额要求); (2)单项合同中包含海绵城市施工内容的业绩; 注:上述(1)、(2)业绩必须是同一个项目。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非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专项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2)、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五一路121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丁汀 电 话:0523-80980812 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02-1904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孙华 电 话:0523-86981686、18115939599 | |||||||||||||||||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 1 | 最终版0520锦绣双河城二期工程景观绿化施工招标文件.pdf |
| 2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 3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