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城北转化区叶城产业园综合楼、宿舍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EPC+O模式)第二标段(二次)
 
 
( E6531003908000356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北转化区叶城产业园综合楼、宿舍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EPC+O模式)第二标段(招标项目编号:E6531003908000356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叶城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2.项目规模: 新建职工餐厅1栋,建筑面积约3900平方米;公租房1栋,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宿舍1栋,建筑面积约96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31003908000356001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北转化区叶城产业园综合楼、宿舍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EPC+O模式)第二标段
招标范围: 新建职工餐厅1栋,建筑面积约3900平方米;公租房1栋,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宿舍1栋,建筑面积约96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运营期 50 年(暂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设计单位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运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运营负责人必须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投标其他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3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设计方、施工方、运营单位若为疆外企业,应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册;⑤运营单位可以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承担,也可由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联合体成员承担。⑥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5月26日到 2022年06月15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16日 12: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6日 12: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36.189.231.22/)
七、其他公告内容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2、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4、保证金必须要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监督部门: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998- 74880434 6、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叶城产业园。7、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叶城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天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工业园区纬三路 | 地 址:喀什地区经济开发区浙商大厦8楼 |
| 联 系 人:曾启超 | 联 系 人:许搏 |
| 电 话:0998-7485180 | 电 话:19190048877 |
| 电子邮件:1559137659@qq.com | 电子邮件:1012193429@qq.com |
2022年05月2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