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延安医院数字皮肤镜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05-21 09:02:32
摘要

昆明市延安医院数字皮肤镜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市延安医院数字皮肤镜等设备采购项目32e48206-19de-4

昆明市延安医院数字皮肤镜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市延安医院数字皮肤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采购数字皮肤镜等一批医疗设备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05-19 16: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延安医院 经办人: 吕金锋
办公电话: 0871-6321104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甫
办公电话: 0871-64105101 移动电话: 1519881758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200001090001
标段名称: 昆明市延安医院数字皮肤镜等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5-26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6-10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6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6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数字皮肤镜 1套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若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信用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 4.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2中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非进口产品,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供所有设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总代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如未提供取消其中标资格;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0.6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6-10 09:30

标段 2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200001090002
标段名称: 昆明市延安医院数字皮肤镜等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5-26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6-10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6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48.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LED光波治疗仪3套;皮肤分离仪1套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若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信用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 4.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2中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非进口产品,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供所有设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总代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如未提供取消其中标资格;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0.48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6-10 09:30

标段 3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200001090003
标段名称: 昆明市延安医院数字皮肤镜等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5-26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6-10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6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15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脉冲染料激光治疗仪1套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若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信用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 4.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2中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非进口产品,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供所有设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总代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如未提供取消其中标资格;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6-10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2-05-19 15:44:3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