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三中学原电教楼改造及周边配套工程
补充公告
广州市第十三中学原电教楼改造及周边配套工程补充公告
广州市第十三中学原电教楼改造及周边配套工程(项目编号:JG2022-12386)已于2022年5月1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 招标公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 |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招标公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 |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 招标公告第十二点 |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 招标公告第十九点 |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删除 |
| 招标公告: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在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
|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详见原招标公告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6.1投标保证金 | 2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保险等形式。 收取方式: (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汇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 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款项到帐后,投标人在完成投标登记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栏目内将上述到帐资金转到对应的投标项目,完成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 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 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如采用非现金电子化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 功能的通知》操作。详见:http://ggzy.gz.gov.cn/zxgg/822128.jp (4)为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包括 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依据《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查询结果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p)网址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网址信息)和《中 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没有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免于 交纳投标保证金。 | 2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收取方式: (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汇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 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款项到帐后,投标人在完成投标登记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栏目内将上述到帐资金转到对应的投标项目,完成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 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 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如采用非现金电子化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 功能的通知》操作。详见:http://ggzy.gz.gov.cn/zxgg/822128.jp (4)为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包括 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依据《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查询结果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p)网址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网址信息)和《中 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没有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免于 交纳投标保证金。 |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713498.81元,暂列金额为271742.15 元,暂估价为266096.12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99425.56元,暂列金额为271742.15 元,暂估价为266096.12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6.4 | 条款号:16.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现文: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 条款号:16.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现文: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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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6.5 | 条款号:16.5 修改类型:修改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 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 条款号:16.5 修改类型:修改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28.4 | 条款号:28.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8.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现文:28.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符合国家税务相关部门要求的发票。
| 删除 |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31.1 | 条款号:31.1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31.1中标人应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删除 |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33 | 条款号:3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现文: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 删除 |
| 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
| 招标文件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9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招标文件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10 | 修改类型:增加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四 |
| 招标文件附表四附件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四附件 |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招标文件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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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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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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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相关证明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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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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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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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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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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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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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关于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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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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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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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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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权重20%)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一、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 14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附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的得基础分3分,不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的本项得0分。在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的基础上: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投标人本单位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在48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加2分;取得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的加2分,本项最多得2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4分;具有建筑工程类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1)本项最高得14分。 (2)①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以执业资格证为准;②职称证以职称资格证为准;③学历以毕业证为准。 |
| 二、企业资信(6分) | 类似工程业绩 | 2.2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在48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0.1分;本项最高得2.2分; |
|
| 获奖情况 | 1.4 | 投标人自 2018 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或安全文明奖项的(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每项得0.14分;本项最高1.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
| 财务指标 | 1.2 | 1、投标人近五年(2017-2021)每年的资产负债率都在0(含0%)~40%(含40%)的,得1.2分; 2、投标人近五年(2017-2021)每年的资产负债率都在40~50%(含50%)的,得0.6分; 3、投标人近五年(2017-2021)每年的资产负债率都在50%~60%(不含60%)的,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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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齐全得1.2分,每缺少1个有效的证书扣0.3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 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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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1、类似工程业绩:
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及业绩信息页,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业绩相关附件投标文件里可不附,如:库内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投标人获奖情况:
(1)企业类似业绩的获奖以提供证书盖章扫描件为准。
(2)①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奖包括: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
②国家级、省市级奖项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奖的奖项;不含技术类、装修、装饰类或“参建”类等奖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 3 \* GB3 ③奖项须提供获奖证书盖章扫描上传件。奖项只计算“承建”类,不含“参建”类。只计算房建类质量奖项或安全文明奖项,其他非房建奖项,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装修、装饰、QC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获奖证书上名称信息及内容为准。
3、财务指标:
(1)企业资产负债率以企业对应年度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4、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各细项评审所分别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投标人企业购买的近一个月(2022年4 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其他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任施工管理人员岗位。
4.1、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及业绩信息页,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4.1.1、注册消防工程师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页截图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证明其注册有效。
4.1.2、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同时提交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有效。
4.1.3、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第三方评价:
(1)需提供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或无提供的不得分。未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6、评标委员会各专家独立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为各有效的最终得分。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四附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
| 序号 | 职务 | 人员数量 | 基本任职条件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提供职称证 |
| 3 | 质量负责人 | 1 | 建筑类施工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 |
| 4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5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6 | 土建施工员 | 1 | 具有施工员证书。 | 须提供施工员证扫描件 |
| 7 | 资料员 | 1 | 具有资料员证书。 | 须提供资料员证扫描件 |
| 8 | 消防工程师 | 1 | 具有注册消防专业工程师资格 | 须提供资格证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页截图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证明其注册有效。 |
| 9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 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 10 | 合计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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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人员互不兼任,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近一个月(2022年4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上述所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或者网页截图,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第十三中学
日期:2022年5月20日
- 十三中学补充公告-2022.05.20(定稿).doc
- 招标人声明.pdf
- SL202205130043-202205201737.GZZB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