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投标邀请书

   2022-05-20 19:11:09
摘要

剑川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投标邀请书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剑川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63f21768-83c0-4767-b638-58f96c

剑川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投标邀请书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剑川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152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05-17 15:23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0872-452137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经办人: 刘新龙
办公电话: 0872-4521377
招标代理机构: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段建国
办公电话: 0872-4752258 移动电话: 1398721095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220401001001
标段名称: 剑川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6-08 09:00
开标地点: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15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剑川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具体如下: 2.5.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并接受规划技术评审;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审、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剑川县境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具备规划高级职称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业绩要求: 详见投标邀请书。
其他: 详见投标邀请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6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6-0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投标邀请书1.pdf2022-05-17 15:29:4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