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服务中心市政照明设施养护与维护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09 15:37:34
摘要

  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市政照明设施养护与维护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市政照明设施养护与维护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MTGXM-2019112742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82015292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服务中心

地址:侯庄子新村21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618916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姚工18201529225 1501003619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院公园(西院工字厅东配房19号平房西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市政照明设施养护与维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政照明设施养护与维护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市政照明设施养护与维护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MTGXM-201911274251

招标内容:市政照明设施养护与维护项目的全部监理。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门城地区

预算金额:230000元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二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工程),受聘于投标人;

3.4、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技术装备能力;

3.5、外地进京企业须具备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且在有效期内;

3.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信用记录查询日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本项目实际开标当日期间内,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3.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凡有意报名者,须于2019年12月6日~2019年12月12日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系统(网址:http://www.bjmtg.gov.cn/ggzy/index.jhtml)进行网上报名(首次登录需要CA注册)。

4.2、招标文件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成功者,须携带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证明(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大厦1515房间。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6日~2019年12月12日8:30~16:30(周末及午休除外)。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 月 27日9时30分。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住建委三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5.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服务中心

地 址: 侯庄子新村21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6189169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院公园(西院工字厅东配房19号平房西侧)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 王工、姚工

电    话: 18201529225   15010036196

 

 

 

2019 年  12 月  05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工程),受聘于投标人;3.4、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技术装备能力;3.5、外地进京企业须具备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且在有效期内;3.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信用记录查询日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本项目实际开标当日期间内,否则将被视为无效)。3.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1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大厦1515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住建委三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文件--市政照明设施养护与维护项目-监理.pdf

市政照明设施养护与维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