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202000039
进场交易编号:DP-ZC-20220514-01
项目名称:东平县环山路山体复绿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660464万元
采购需求:东平县环山路山体复绿工程,全长约400m,主要为山体边缘垂直绿化、路侧绿带提升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要求投标人的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凭证经营范围内须具备与本次招标相适应的经营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 年 05月21日 08 时 30 分至 2022 年 05月27日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或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 元。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投标人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0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13853876136
地 址:东平县平湖路与贯中大道交叉口南200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方式:13583871667 18769819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刚
电话:13583871667
4、监督单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8-2858759
八、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刚
联系方式:13583871667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38-2858759 ,地址:东平县财政局驻地)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