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镇沅县第二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取水管道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2022-05-20 12:25:05
摘要

普洱市镇沅县第二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取水管道工程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普洱市镇沅县第二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取水管道工程f4a57

普洱市镇沅县第二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取水管道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普洱市镇沅县第二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取水管道工程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 19600 平方米,日供水规模10000m3/天。主要新建日处理 10000m3/d,混合沉淀池自来水厂一座新建 DN500 原水输水管 55.8 公里。50 立方米减压水 11 座;配水管道 DN200-DN400 总长 22.5 公里及附属设施,改造配水管道 DN200-DN300 总长 10.5 公里及附属设施,新建 1000 立方米高位调节水池 1 座,新建提示泵站 3 座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镇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05-13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9-5811377)
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即: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备注: 申请人在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18时00分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网名报名成功取得回执即视为报名成功。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肖光云
办公电话: 13577990284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超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明
办公电话: 400-879-8769 移动电话: 1850888898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800202220187001001
标段名称: 普洱市镇沅县第二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取水管道工程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5-19 18:0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2-06-13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厅一(镇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3206.01440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 19600 平方米,日供水规模10000m3/天。主要新建日处理 10000m3/d,混合沉淀池自来水厂一座新建 DN500 原水输水管 55.8 公里。50 立方米减压水 11 座;配水管道 DN200-DN400 总长 22.5 公里及附属设施,改造配水管道 DN200-DN300 总长 10.5 公里及附属设施,新建 1000 立方米高位调节水池 1 座,新建提示泵站 3 座 。 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普洱市镇沅县恩乐镇恩乐村教场坝组滑石板箐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一)资格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其他: (一)资格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其它人员:由申请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其它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1年成立的公司,则提供2021年12月份财务报表。 (五)信誉要求:近三年信誉良好,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财产被接管状态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上述内容须自行承诺并提供“信誉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截图)。 (六)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详见附件资格预审公告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资格预审公告.pdf2022-05-12 16:27:5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