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燃气管线切改工程施工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津北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8】521号)文件 批准建设,施工切改方案分别由相应产权单位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市输配分公司出具审查意见,项目业主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燃气管线切改工程施工,工程起点接自驯海路东侧现状N300中压燃气管道,沿津北公路东西向铺设DN300和DN150钢质天然气管道,终点至旭阳路,主干线长5570米。施工范围:切改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燃气管线切改工程施工,工程起点接自驯海路东侧现状N300中压燃气管道,沿津北公路东西向铺设DN300和DN150钢质天然气管道,终点至旭阳路,主干线长5570米。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2020年04月10日至2020年06月10日。共计: 6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压力管道GB类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5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一项独立承担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600万元的燃气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7日至2020年0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毛条厂路2号瀛科大厦1#楼6层603)持法人营业执照(应提供以下方式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网页截图;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户备案证明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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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押金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02 月 20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服务中心【原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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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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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临港商务大厦A楼4楼401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毛条厂路2号瀛科大厦1#楼6层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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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300384 |
邮 编: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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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宏鹏 |
联系人: |
王海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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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2-24896208 |
电 话: |
18722252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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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24896208 |
传 真: |
18722252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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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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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67236918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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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1 月 17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