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 垃圾清运车辆及固体废物处理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2-201912-438101-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垃圾清运车辆及固体废物处理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408,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营业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2月30日 至 2020年01月0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9日14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十、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9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660-332638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
联系人:钟光锦 |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
传真:0660-3333133 | 邮编:516600 |
(三)采购人: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地址:汕尾市城区二马路334号 |
联系人:黄裕驥 | 联系电话:0660-3326380 |
传真:0660-3326380 | 邮编:5166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