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榜头小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9-12-28 13:06:25
摘要

1 招标条件  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的编号为 永建招字[2019]125号的 永春县榜头小区勘察设计 已由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

1. 招标条件
  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的编号为 永建招字[2019]125的 永春县榜头小区勘察设计 已由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发改[2019]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永春县榜头小区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榜头社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根据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永春县2019-32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永自然规[2019]12号)规定,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682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密度≤22%,容积率>2.9且2.91,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总建筑面积100777.8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71023.15平方米和商业服务配套面积约7025.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728.69平方米,还需建设地下停车场、沿街商业店面、公共服务配套用房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6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67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边坡或基坑支护设计)、中标后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如有)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方案优化、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2.6.2内容:工程勘察(包含地形测量、边坡或基坑支护设计等)、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绿色建筑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住宅公共部分精装修设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绿色建筑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住宅公共部分精装修设计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
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福建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执行。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应否决其投标。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及建筑相关类高级职称资格;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项目不适用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28日至202012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下午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①年度保证金形式:a.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 号文)相关规定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b. 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 “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②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的形式提交。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0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19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招标人于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设置开标现场;
注:(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3)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本项目设计费按25元/m2的单价进行计费,总价约252万元(最终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出具的规划指标为计算标准,本设计费包括边坡或基坑支护设计设计费
8.2本项目设计费用包括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务费、绿建、装配式结构等,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若产生施工变更,也不再另行调整设计费。
8.3工程勘察费暂按160个孔计,每孔平均深度按35m计算,工程勘察费以综合单价(含所有测试费和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它一切费用)100元/m计取。本项目勘察费估算费约56万元。孔数及每孔深度以实际钻孔为准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邮编:362600;
电话:0595-68007589 传真:0595-68007589;
联系人:叶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邮编:362600;
电话:0595-23884111  传真:0595-23884111;
联系人:小曾 。
投标保证金:
帐号一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 13570101040066660
帐号二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 3505016565070966778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提交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16号   联系电话:    0595-2388405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595-2388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