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区轻八街市政道路排水照明智能交通工程(纺一路至纺三路)

   2019-12-27 17:46:10
摘要

1、招标条件本项目中区轻八街市政道路排水照明智能交通工程(纺一路至纺三路)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以津开计项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区轻八街市政道路排水照明智能交通工程(纺一路至纺三路)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津开计项批〔2019〕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63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63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844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区轻八街市政道路排水照明智能交通工程(纺一路至纺三路),建设规模为844米,新建道路全长844m,车行道面积约11400㎡,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双向六车道布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总投资额63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中区轻八街(纺一路至纺三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中区轻八街市政道路排水照明智能交通工程(纺一路至纺三路)施工,招标范围:新建道路全长844m,车行道面积约11400㎡,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双向六车道布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1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03月05日 至 2020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 至 2019年12月31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1月02日2020年01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 110 号天润科技园 A213 室(领取文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海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纺四路1号
邮政编码:300280 联系人:尹轶 电话:63851920
传  真:6385192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周艳飞、贺佳 电话:59002816-6692
传  真:022-59060101-8018
日期:2019年12月2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尹轶
电话:63851920传真:6385192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纺四路1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