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园中心小学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高新区经发[2019]2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两园中心小学工程总承包(EPC)。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高新区南屿镇,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北侧。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教学综合楼、风雨操场、教师周转用房、门卫、接待室、架空层、地下室、埋地式消防水池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项目完成后两园中心小学拟设48个班,学生人数2160人。总用地面积38980.10平方米(58.470亩),总建筑面积37887.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647.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39.83平方米。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8507.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7807.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42.90万元(包括征地拆迁费7559.94万元),预备费1357.5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采购等。具体如下:
2.4.1勘察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地质勘察。
2.4.2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4.3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除永久供电、供水、燃气以外的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通风和空调、电气和照明、电梯、消防、弱电系统、防雷、室外配套(含管网、道路、绿化、景观等)等所有工程,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施工图纸为准;项目拆迁建筑垃圾清运、收纳及场地平整。
2.4.4采购范围: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8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
2.6质量标准
2.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发包人要求。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正式在岗人员。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3.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为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的企业的本企业正式在岗人员。
3.3.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
3.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未在管理期限内。
3.7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1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指派前来购买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核实)。
4.2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0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查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www.fzztb.com)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10号新药创制中心
联系人:蔡工
电 话:0591-2281627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
联系人:郑先生、林先生
电 话:0591-28059621、0591-2805961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电 话:0591-6233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