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梅列区牧云新村滑坡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列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列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三明市梅列区牧云新村滑坡治理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9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梅列区牧云新村滑坡治理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9423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相关规定,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可以参加本次投标。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 08:30:00至2019年12月31日 17:30:00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联大厦15层)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月8日 15: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7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件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须同时提交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4.开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三明市分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列东街道办事处
帐号:3500164249005000803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月8日 15:00,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联大厦15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列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列东街道办事处,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15259889335 ,传真:/
联系人: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联大厦15层,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8956886,传真:/
联系人:小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