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站点搬迁重建项目(施工)

   2019-12-27 14:56:25
摘要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星美凯龙站点搬迁重建项目(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厦门公交集团场站开发有限公司,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星美凯龙站点搬迁重建项目(施工)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公交集团场站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厦门公交集团场站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用地面积127.4㎡,总建筑面积127.4㎡。功能布局包括:保安室、驾驶员休息室、调度室、办公室、厨房、卫生间,总投资额约59.3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设用地面积127.4㎡,总建筑面积127.4㎡。功能布局包括:保安室、驾驶员休息室、调度室、办公室、厨房、卫生间。总投资额约59.35万元。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设用地面积127.4㎡,总建筑面积127.4㎡。总投资额约59.35万元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设用地面积127.4㎡,总建筑面积127.4㎡。总投资额约59.35万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总投资额约59.35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2019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钢结构工程中标金额≥60万元的项目     

(注: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购买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2统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9 12  28 日至 2020 01  10 日,每天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三楼招标部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01  17 9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至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二楼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公交集团场站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2号楼11层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606095699     ,传真:     /    

联系人:    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  ,邮编:  361006  

电子邮箱:    hucongsong@163.com        

电话:  0592-6020719     ,传真:  0592-6020719  

联系人:   徐伊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