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东油气分公司南川页岩气项目部2020-2021年度钻采网电工程工程施工(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东油气分公司南川页岩气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华东油气分公司南川页岩气项目部2020-2021年度钻采网电工程工程施工(框架协议)。2.2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及武隆区、彭水县等。
2.3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4000万元。
2.6标段招标范围:
单项工程施工费用金额低于500万元(不包括500万元)的南川页岩气项目部钻采网电工程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期2年,在重庆市南川区及武隆区、彭水县等,为网电钻机、电泵压裂提供10kV和35kV供电线路的建设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环保管理、档案管理、乙供物资采购(以甲方委托为准)、甲供材保管运杂、甲供设备卸车及工地运输、企地协调、手续办理、配合调试、与供电部门的协调投产运行及保修期的质量缺陷维修等全过程,对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成本等全面负责。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所承揽的份额不低于本招标项目合同有效期内工作量的50%,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所承揽的份额不高于本招标项目合同有效期内工作量的30%。排名第三的中标人所承揽的份额不高于本招标项目合同有效期内工作量的20%。根据中标人合同执行情况,招标人有权调整中标人所承揽的份额,或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
2.8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①重点项目及二类(含)项目以上的招标项目。
②工程监理、无损检测和甲供料(含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电力设计丙级(含)以上(送电工程)及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2017年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为石油天然气行业或电力系统在山地丘陵地带10kV和35kV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业绩。其中10kV电力线路架设业绩不少于3个,35kV电力线路架设业绩不少于3个。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35KV及以上线路电力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35KV及以上线路电力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35KV及以上线路电力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为STC-NJ-2019-N092):
(1)购买时间:2019年12月27日15时00分至2020年1月2日16时30分(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2)购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新华东路9号中石化工程部南京项目管理中心7楼702室。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购买人的纳税识别号、税务登记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增值税开票信息(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 9 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年1月17日9时00分。7.2开标场所: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4楼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沿河南路109号4楼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南川页岩气项目部;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渝南大道10号南川页岩气项目部;
邮编:408400;
联系人:丁桥;
电话:18056275259;
传真:02385629288;
电子邮箱:27126602@qq.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沿河路109号4楼;
邮编:210048;
联系人:谢蓉琦;
电话:025-58562010/13701409115;
电子邮箱:xierq@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13.特别提醒
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可在交易系统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售日期截止时间前)。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
因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开标前需要录入相关信息,建议投标人提前 60 分到达,因投标人延误导致开标前无法进行系统确认,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采用电子全流程招标,投标人需用中石化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前,请投标人提前做好企业 CA 申领。开标时需自行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企业 CA 参与投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和类型 | 华东油气分公司南川页岩气项目部2020-2021年度钻采网电工程工程施工(框架协议) | ||
招标文件编号 | STC-NJ-2019-N092 | ||
规定发售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新华东路9号中石化工程部南京项目管理中心7楼702室 | ||
规定发售时间 | 自2019年12月27日15时00分至2020年1月2日16时30分(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11 时30分,13 时30分至16时30分)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纳税户开户银行名称 | |||
纳税户开户银行账号 | |||
投标人购买人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固定电话 | |||
手机号码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购买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购买标段 | |||
发售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