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工程保险经纪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内容、服务周期、最高限价
1.1项目概况: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线路起于福州火车站,经福州鼓楼区、台江区、跨闽江至仓山区、之后跨乌龙江,经由长乐、滨海新城,终于福州长乐机场,线路总长约62.32km。线路共设15座车站。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标段,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1.3招标范围:
标段1:招标范围包含火车站~帝封江站(不含)、东升停车场及出入场线、地铁上盖、下穿、交叉换乘、与滨海快线工程本标段的同步实施部分的前期工程、土建工程(含人防工程)、风水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配套附属工程和地铁相关的工程、综合管廊、与本标段同步实施的施工项目及全线范围内的轨道、机电、车辆,含运营控制中心的工程保险经纪服务。
标段2:招标范围帝封江站(不含与5号线一期工程节点部分)~大鹤站、大鹤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地铁上盖、下穿、交叉换乘、与滨海快线工程本标段同步实施部分(包括先行委托的滨海西站、大数据站、机场站,不含已开工部分)范围内的前期工程、土建工程(含人防工程)、风水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配套附属工程和地铁相关的工程、综合管廊、与本标段同步实施的施工项目的工程保险经纪服务。
1.4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风险踏勘、保单设计、协助组织保险采购、保单安排、防灾防损、出险理赔、日常咨询及培训等。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含甩项工程)、理赔完成、理赔款全部到账止。
1.6最高限价:
标段1:保险经纪服务费以暂定工程保险费(7128万元)为基数,以费率进行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4.5%,最高限价为320万元。
标段2:保险经纪服务费以暂定工程保险费(6072万元)为基数,以费率进行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4.5%,最高限价为273万元。
2、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有效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2.3业绩要求:近5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顺推5年)至少具有1项独立承担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保险经纪业绩。
2.4项目负责人: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至少具有1项工程保险经纪项目负责人管理经历。
2.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法定节假日休息除外)每日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发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格式自拟)。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2020年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下述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20年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投标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02.109.197.133: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fzmtr.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邮编:350009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91-8630820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话:0591-87605650转8815、8823
传真:0591-87623982
E-mail:fj87623982@163.com
联系人:邹先生、刘先生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1402028129600052597-000000005
备注:为便于招标人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应在电汇汇款附言里注明:“榕地铁招2019018标段1”或“榕地铁招2019018标段2”投标保证金。同时,投标人应告知汇款银行应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相关录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或汇款银行)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