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关于污染源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9-12-25 17:25:01
摘要

苏州市 创杰招投标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虎丘 ) 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其污染源 VOCs 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政府

苏州市 创杰招投标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虎丘 ) 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其污染源 VOCs 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SZCJ2019-N-G-016 号

二、项目名称:污染源 VOCs 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

采购需求简要说明:为进一步加大对苏州高新区污染源有机废气排放的监管力度,贯彻落实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高新区生态环境局通过政府采购建设了 10 套 VOCs (有机废气)在线监控设备,选定了 10 家企业 17 个排放口的监测点,在线监控采用 FID 原理对总烃、非甲烷总烃、流速等污染物因子及参数进行了实时监测,并将监测数据通过无线网络上传生态环境监管部门 VOCs 监控平台软件,成为环境执法、污染治理、解决信访的有力武器,现对上述在线监控设备及配套的软件平台运行维护进行招标。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 日 。

项目地点:苏州高新区,具体按照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1 、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单位的特定条件:

1 、投标单位具有承接本项目服务的技术能力 , 投标提供承诺书。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五、报名流程: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板块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详细申领 CA 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 0512-69820846 。

( 1 )申领 CA

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 CA 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 CA )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 CA 证书,申领时说明为“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 CA 证书”,有效期内的 CA 证书可以反复使用。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 CA 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 CA 证书至苏州 CA 服务网点开通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2 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 商才能 参加投标。

3 、登录报名。供应商登录“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板块,插入 CA 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 商不可 撤销报名。

4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0-850-3300 (软件客服)、 0512 — 69820845/0512 — 69820846 (业务咨询)。

5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开始接收时间: 2020 年 1 月 15 日 10 : 00 (北京时间)

2 、接收截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15 日 10 : 30 (北京时间)

3 、接收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市姑苏区平 泷 路 251 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 5 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4 、接收人:苏州市 创杰招投标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备注: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公开、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开标(公开、谈判、磋商、询价)时点截止前 15 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 2020 年 1 月 15 日 10 : 30 (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市姑苏区平 泷 路 251 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 5 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 、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请自行前往勘察现场,以了解清楚现场条件后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承担一旦中标但无法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实施工作的风险,同时需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2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 1 )询问: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 2 )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 创杰招投标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 399 号银海大厦 303 室       邮编: 215002

联系人: 朱晓芹 潘莉莉   电话: 0512-68669209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 、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 壹佰肆拾叁万 元整(¥1430000.00)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 创杰招投标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 399 号银海大厦 303 室          

邮政编码: 215002 电     话: 0512-68669209  

传     真: 0512-65238892     联 系 人: 朱晓芹    潘莉莉

2 、采购单位: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虎丘 ) 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普路 58 号 11 楼

联系人 : 毛祺         联系电话: 0512-66672476

3 、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2-68751335 。

十、公告期: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