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磋商项目“2019年泸西县永宁乡大小蒿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文件受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泸西县永宁乡笼册村委会、永宁村委会;
2.2建设规模:2019年永宁乡大小蒿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土壤改良、田间道路、灌溉排水)、2019年永宁乡大小蒿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标段(田间道路、灌溉排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采购预算金额:3900000.00元(1标段:2000000.00元,2标段:1900000.00元);
2.4资金情况:财政预算资金;
2.5计划工期:6个月;
2.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2.7标段划分:本磋商项目为两个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项目同时投标。
3.6供应商若为省外企业,应按照《云建建函〔2019〕18号》文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入滇登记信息。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磋商当日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2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请于2019年11月1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崇
电话:010-59435255
手机: 13810338552
邮箱:wangchong@dlzb.com
传真:010-52283967
QQ:2276477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