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医院肠内营养泵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12-24 13:50:21
摘要

受福建省立医院委托,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3500]FJYS[GK]2019155、福建省立医院肠内营养泵等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受福建省立医院委托,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3500]FJYS[GK]2019155、福建省立医院肠内营养泵等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0]FJYS[GK]2019155

2、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肠内营养泵等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肠内营养泵 20(台) 500,000.0000
500000 10000
2
2-1 超声清创仪 1(台) 200,000.0000
2-2 超声清创仪 1(套) 200,000.0000
400000 8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包2)。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包2)。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包2)。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投标人若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要求以此项为准)
包:2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投标人若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要求以此项为准)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12-24 11:30 报名截止时间:2020-01-08 11:30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1-15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1-15 09:00,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立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联系人姓名:胡工

   联系电话:05918821607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项目联系人:林榕华

 联系电话:0591-87679372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