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办事处电动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HSJSJGCG2019006)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JSJGCG2019006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电动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HSJSJGCG201900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电动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 (HSJSJGCG201900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电动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
2、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3、供货期限:7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以甲方通知为准)。
4、验收标准: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项目质保期要求:本项目整车免费质保期为至少二年(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锂电池免费质保期为五年。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5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5万元。投标人投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优先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优先采购。
四、招标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注册并登记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1.条款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 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 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详见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
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招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7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00 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金源国际B幢921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邮箱统一发送)
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他原件备查):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会保险的2019年6月-11月社保交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近三年内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如经查实与承诺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招标资格。
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月14日13:30始;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14:0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金源国际B幢921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徐工、邹工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八、投标文件开启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月14日14:00分;
投标文件开启地点: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金源国际B幢921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132058272902463X9)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邹工
联系电话:0510-85252434
传真电话:0510-85252434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金源国际B幢921室
邮政编码:214000
电子邮件地址:25086218@qq.com
采购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办事处(11320206014035423H)
采购单位联系人:孟英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10-83593005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
十一、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招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
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无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办事处电动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HSJSJGCG2019006)的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办事处电动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HSJSJGCG2019006)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SJSJGCG2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