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羡镇三官庙村冷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货架(巧固架)采购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2361]

   2019-12-23 10:39:09
摘要

首羡镇三官庙村冷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货架(巧固架)采购安装工程招标 公告 [项目编号: 徐采公( 20 19)2361 ] 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


首羡镇三官庙村冷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货架(巧固架)采购安装工程招标 公告



[项目编号: 徐采公( 20 19)2361 ]



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中心对下述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首羡镇三官庙村冷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货架(巧固架)采购安装工程 。



二、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价



首羡镇三官庙村冷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货架(巧固架)采购安装工程 , 1120 台,采购预算价 70.44 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 需持有钢材加工或销售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

③“信用江苏”网( );



④“诚信徐州”网( )。



⑤ “信用丰县”网。



( 3 ) 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等。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 20 年 1月 9 日北京时间上午 9 : 30前 (到账为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 。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入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其它形式的保证金缴纳方式。账户名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号: 60340188000145375- 0007399 ,行号: 313303100014, 保证金联系人:李敏杰,联系电话: 0516-89320860



注: 本项目以保证金到账为准,不需另外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在 “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特别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公告发布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 )更正公告栏,发布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八、 投标 文件的接收信息

询价 文件开始接收 时间 : 20 20 年 1 月 9 日北京时间 上 午 9 :00

询价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 20 年 1 月 9 日北京时间 上 午 9 :30

投标 文件的接收地点: 丰 县 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第一开标室( 214室)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26日 。



其他 信息



采购人: 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史忠 联系电话: 15077816908



地址:丰县首羡镇青年路南政府驻地



采购 代理单位: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孙梦奇 联系电话: 0516- 83201117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城翡翠公馆 LOFTC-803



十一、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 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与 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 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 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依法处理。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直接送交或投标人通过 EMS邮寄。



联系部门: 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15077816908



通讯地址:丰县首羡镇青年路南政府驻地



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20 日







附件: 附件1